哪一首歌能讓五歲孩童琅琅上口、又同時能征服嚴苛的樂評?
請聽披頭四的經典名曲" Let it be ",此為單曲版

 

Let it be  The Beatles

When I find myself in time of trouble
Mother Mary comes to me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And in my hour of darkness
She is standing right in front of me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Let it be, let it be
Let it be, let it be
Whisper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And when the broken hearted people living in the world agree
There will be an answer: Let it be
For though they may be parted
There is still a chance that they will see
There will be an answer: Let it be

Let it be, let it be
Let it be, let it be
Yeah, there will be an answer: Let it be

And when the night is cloudy
There is still a light that shines on me
Shine until tomorrow, let it be
I wake up to the sound of music
Mother Mary comes to me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讓它去吧  披頭四合唱團

當我發覺自己陷入苦惱的時候
母親瑪麗來到我面前
說著智慧之語:讓它去吧!
在我黑暗的時刻裡
她就站在我面前
說著智慧之語:讓它去吧!

讓它去吧,隨它去吧!
讓它去吧,隨它去吧!
輕聲說著智慧之語:讓它去吧!

當世上所有心碎的人們都同意
會有一個答案:讓它去吧!
雖然他們也許分手了
他們仍有機會可以明白
會有一個答案:讓它去吧!

讓它去吧,隨它去吧!
讓它去吧,隨它去吧!
是的,會有一個答案:讓它去吧!

當夜晚烏雲密佈
有道光芒依然照耀著我
直到明日,讓它去吧!
我在音樂聲中醒來
母親瑪麗來到我面前
說著智慧之語:讓它去吧!

中文翻譯版權保留,欲轉載或有任何意見,歡迎來信!

回到西洋歌曲英漢對照

 

 

關於" Let it be "這首


 時至今日,仍有許多藝人或團體宣稱他們的成績超越了披頭四合唱團,或者以如「台灣的披頭四」這類稱號自居或自我期許。種種類似行為其實都印證了一件事:披頭四是史上最偉大的搖滾團體,沒有之一。

 披頭四最後發行的專輯《 Let It Be 》於 1970 年問世,標題曲" Let it be "為保羅麥卡尼的個人作品,但基於創團之初的協議,詞曲作者仍為保羅麥卡尼和約翰藍儂共同掛名。" Let it be "是保羅麥卡尼宣布離團之前的最後一張單曲唱片,此時另一員大將約翰藍儂已經離開。這支單曲發行後,成為披頭四第 19 首全美冠軍曲,也是他們在百大單曲榜上的第 31 首 Top 10。

 這首歌的歌詞奉勸世人不要自尋煩惱,歌詞中那位惠賜醒世警語的" Mother Mary "一般都認為是聖母瑪莉亞。直到 2001 年,保羅麥卡尼接受訪問時表示,那其實是指他的母親。因為他小時候數學不好,每次碰到令他頭痛的數學題時,母親總是安慰他別太在意,順其自然就好。

 整首歌的寫作靈感來自一場夢。

 當時披頭四正在錄製專輯,就是 1968 年十一月發行的雙專輯《 The Beatles 》
(
白色封面,沒有標題,通稱《The White Album 白色專輯》,封面如右下 ),因為壓力所致,團員們之間的關係有點緊繃。有一晚,保羅麥卡尼夢見了在他十四歲時病逝於癌症的母親。

 「能夠再見到她真好,那個夢讓我全身感到喜悅,於是我寫下了" Let it be "。」夢裡,母親對他說:「It will be all right, just let it be. 一切都會好轉,就隨它去吧!」

 這首歌的錄製有好幾個版本。第一次的排練是在 1969 年一月三日,純粹是為了已開拍的演唱會排練紀錄片,只用了單軌錄音。

 1969 年一月廿三日這一天,披頭四為這首歌錄了兩個版本。詞曲作者保羅麥卡尼彈奏鋼琴,約翰藍儂彈奏六弦電貝斯,喬治哈里森和林哥史達如往常負責電吉他和鼓,客席樂手 Billy Preston 比利普雷斯頓彈奏風琴。

 他們錄好的 A 版預備使用在唱片中,B 版則使用在音樂會電影《 Let It Be 》。B 版後來從未做唱片的發行,其中藍儂和哈里森有為麥卡尼的演唱和聲,哈里森的電吉他獨奏也和 A 版明顯不同;保羅麥卡尼在 B 版的演唱中歌聲較為粗獷,唱到" let it be "的" be "時部份有使用假音,最後一段的歌詞,麥卡尼也改為" Mother Mary comes to me... ...there will be no sorrow "。

 要特別提一下電吉他的部份。


 幾天後,團員們終於在 1969 年一月卅一日完成了錄音室決定版。由於喬治哈里森不喜歡錄音師所選用的電吉他獨奏,在同年的四月卅日重錄了電吉他獨奏;隔年 1970 年的一月四日,保羅麥卡尼、喬治哈里森、林哥史達一起修正了幾首歌( 此時約翰藍儂已宣佈離團 ),喬治哈里森第二次重錄了" Let it be "的電吉他獨奏,保羅麥卡尼則重錄原本由約翰藍儂負責的貝斯。保羅麥卡尼、太太琳達和喬治哈里森又一起錄了和聲。

 單曲唱片中的" Let it be "選用第一次的電吉他重錄,專輯中的" Let it be "則使用了第二次重錄的電吉他 。

 " Let it be "的單曲唱片發行於 1970 年三月六日,使用和專輯相同的封面。在製作人喬治馬丁和保羅麥卡尼的監製下,編曲部分使用了音量極小的管絃樂,和聲部分有琳達麥卡尼的幫忙,這是保羅麥卡尼的妻子在披頭四的作品中唯一獻聲的歌曲。電吉他獨奏的部份,喬治馬丁和保羅麥卡尼原本想把喬治哈里森的兩次電吉他重錄混音在一起,但最後打消了這個念頭,使用了 1969 年四月卅日的第一次重錄。

 說了這麼多,早已令人頭昏眼花、腦筋打結。


 最簡單的區分方法是:單曲版的" Let it be "歌曲長度為 3 分 52 秒,專輯版的則是 4 分 02 秒。

 後來披頭四的精選輯中收錄單曲版的,包括有《 1967–1970 》、《 20 Greatest Hits 》、《 Past Masters 》 和 《 1 》。

 還有一張精選輯《 Anthology 3 》收錄的是 1969 年一月廿五日的錄音,是較為簡略的版本。因為當時保羅麥卡尼尚未寫出最後一段歌詞:"And when the night is cloudy...I wake up to the sound of music...",便重複第一段歌詞來取代。


《 1967–1970 》

《 20 Greatest Hits 》

《 Past Masters 》

《 1 》

《 Anthology 3 》


 再來談談專輯版中的" Let it be "這首歌。

 1970 年 三月廿六日,這整張專輯交給著名唱片製作人 Phil Spector 重新混音。其中" Let it be "這首歌的電吉他使用的是 1970 年一月四日第二次的疊錄版,沒有和聲( 除了第一次的副歌 ),林哥史達的鐃鈸有延遲效果,管弦樂的部份更為明顯。最後一次副歌唱了三次的" Let it be "," there will be an answer "唱了二遍( 單曲版只唱一次 )。

 "Let it be"普遍被認為是披頭四最傑出的作品之一,權威的滾石雜誌在 2004 年發表的「500首最佳歌曲」( The 500 Greatest Songs of All Time )," Let it be "名列第廿名。著名的樂評網站 Allmusic 說這首歌是「披頭四最受歡迎、也是最好的一首抒情歌曲。」

 另一位才氣縱橫的約翰藍儂對這首意義深遠的歌曾多次表現出不屑。

 在錄音室裡他說:「樂器獨奏時我們是不是應該傻笑?」在 1980 年接受《 花花公子 》雜誌訪問時則表示,他完全沒有參與" Let it be "的詞曲寫作。

 「是保羅寫的,你能說什麼呢?和披頭四完全無關,和 Wings 翅膀合唱團(
保羅麥卡尼離團後組的團體 )也許比較有關聯。我不清楚他寫" Let it be "時想到 了什麼?我想他是受了" 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s 惡水上的大橋 "的啟發。這就是我的感覺,我想不出還有什麼,我知道他一直想寫出另一首" 惡水上的大橋 "。」

 不過這一番話,明顯看出約翰藍儂語帶嫉妒,因為他根本搞錯了前後順序。" 惡水上的大橋 "雖然比" Let it be "更早登上排行冠軍,但" Let it be "在" 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s "被創作出來的六個月前即已錄製完成,只是比後者慢了一年才發行。

 順道一提,披頭四並不是最先發行此曲的藝人,Lady Soul 靈魂夫人艾瑞莎富蘭克林的翻唱版本比披頭四更早問世。




關於《 Let It Be 》這張專輯
以下內容大部分節錄自 EMI 代理之台版 CD 附冊,少部份細節由老安新增、改寫。

1968 年 12 月

 在為《 白色專輯 》嘔心瀝血錄了三十首歌曲,長久以來看似永無休止的錄音、拍電影、電視錄影、媒體訪問等工作之後,加上疲於應付披頭風潮造成大家對他們的不合理要求,披頭四的團員們聚在一起討論他們的未來。他們從 1966 年八月以後到當時都沒有公開表演過,所以他們計畫要以現場演唱會來讓樂團振作一下。

 團員們同意要舉行一場演唱會,而且演唱會過程要拍攝下來並在電視上播出。電視公司指派的製作人丹尼斯歐戴爾建議到 Twickenham 電影攝影棚排練,順便拍成隨著演唱會一起在電視上播出的演唱會前置作業紀錄片。披頭四的財務總管尼爾艾斯賓諾回憶道:「他們當時決定要拍下所有錄音工作的狀況,丹尼斯歐戴爾說如果你們想要拍下來,就得找個夠大可以放攝影機的地方。他們之前在拍《 Help! 救命 》、《 A Hard Day's Night 一夜狂歡 》的時候,就用過 Twickenham 攝影棚,所以他們想再度到那個攝影棚裡進行拍攝工作。」

 



專輯版的" Let it be "


1969 年 1 月 2 日

 在一個冷冽的英國冬天早晨,披頭四的團員們聚在這個又大又冷的攝影棚裡,導演和攝影小組跟在旁邊側拍他們的排練情形。樂團從 1 月 2 日到 15 日隨興練唱了許多首不同的歌曲,有時候只是一首歌曲中的一小段,有時候演唱整首歌曲,唱的曲目從搖滾經典歌曲、兒歌到他們日後會收錄在《 Abbey Road 艾比路 》專輯中的都有。

 保羅麥卡尼解釋了當時的狀況:「我們從 1969 年一月起,在 Twickenham 攝影棚裡開始錄製《 Get Back 》專輯,同時側拍一部當時暫定名為《 Get Back 》的紀錄片。我們那時候的想法是要讓觀眾看到披頭四的排練、即興演出以及合作的過程,最後計劃要以一場盛大的演唱會做為全片的結局。」

 製作人喬治馬丁進一步解釋:「........他們那時有個很棒的想法,我也覺得值得一試。他們想要先完成整張專輯的歌曲創作,然後不斷排練,最後在一大群觀眾面前表演整張專輯的歌曲,也就是一張演唱新歌的現場實況專輯。大部分出版現場演唱專輯的歌手在演唱會裡唱的都是舊歌,但他們想要做一張沒有人聽過的新專輯,然後直接在觀眾面前演唱。」

 根據尼爾艾斯賓諾的回憶,這次拍攝計畫最後變成了一場噩夢:「Twickenham 在一月的時候冷得不得了,而且在一個電影攝影棚裡錄唱片也挺怪的,到最後變成好像一半在錄音一半在拍片,感覺不大對勁,在場的人都覺得不太舒服,因為一邊要創作,一邊又要注意攝影機在拍攝,並不是一個理想的錄製唱片的環境。」

 經過許多討論後,團員們決定離開攝影棚,將錄音場地移師到 Apple 唱片總部新建的錄音室。團員們決定要做一張回歸基本面貌的專輯,直接錄下樂團的表演,不加任何剪輯與後製效果。披頭四邀請與他們合作許久的製作人喬治馬丁擔綱製作,喬治馬丁回憶當時的情形:「約翰跟我說:『我不要你添加太多後製裝飾,我不要一堆重疊的聲音,我不要你剪接,我要專輯中的歌曲呈現出現場演唱的原始樣貌,要很真實、很坦白。』」

 



1969 年 1 月 22 日

 靈魂樂手比利普雷斯頓前來拜訪並客串彈奏風琴,為樂團打了劑強心針,團員們重新打起精神為《 Get Back 》專輯繼續奮鬥。

1969 年 1 月 30 日

 電視轉播演唱會的計畫已經取消,為了達成專輯想要呈現的現場演出效果,以及為紀錄片製造一場高潮,樂團決定在 Apple 唱片公司的屋頂上辦演唱會。


 
吉他手喬治哈里森解釋他們選擇屋頂的原因:「因為我們對演唱會場地的意見分歧,後來我們選擇在屋頂開演唱會,而且非常自由。我們爬到屋頂,就像排練時一樣的演唱所有歌曲,然後我聽到有人說警察叫我們不要唱了。我們就說:『這樣嗎?那抱歉了,我們已經開唱了,而且我們又沒有傷害任何人,我們只是要在這邊待上一個小時左右,不會造成世界末日吧?他們要抓就來抓啊!』」

 鼓手林哥史達說:「警察跑上來,我想說有攝影機在拍耶,最好是把我拖離開鼓,或者來點什麼動作場面好了。結果他們只是客氣的說:『不好意思,恐怕你們得小聲一點。』然後把插頭拔掉,讓我有些失望。如果拍到披頭四被警方逮捕,那一定很棒。」

 喬治哈里森也提到這一幕:「我們在屋頂錄了四、五首歌,如果不是警察把插頭拔掉,我們還會唱更多,不過四、五首也算夠多了。」

 



1969 年 1 月 31 日

 團員們回到錄音室錄製其他不適合在強風吹拂的屋頂表演的歌曲,包括" The long and winding road "、" Let it be "、" Two of us "等曲,紀錄片的拍攝也到此為止。

1969 年 3 月 4 日

 保羅和約翰把一堆八軌母帶交給錄音工程師 Glyn Johns,請他整理完成整張專輯。

1969 年 3 月 28 日

 Glyn Johns 把完成的成品交給披頭四,但團員們不滿意這個版本,於是決定暫時不發行這張專輯。喬治馬丁提到當時的情形:「雖然經歷了一些不甚愉快的事,最後拍攝專輯錄製過程的紀錄片還是完成了。我跟 Glyn Johns 一起整理了音樂的部份,這張專輯的確如同他們想要的,呈現出最真實的一面。不過因為團員們沒人喜歡這部紀錄片,他們覺得其中有很多瑕疵,大概是因為他們已經習慣了要做很多後製修飾,所以錄好的東西擱置了一陣子都沒有發行。」

 約翰藍儂則解釋了他們不滿的原因:「最後錄完的帶子聽起來像盜版的,我們讓 Glyn Johns 重新整理混音,然後就不想過問了。」

 團員們進一步決定開始錄製另一張全新的專輯,也就是後來的《 Abbey Road 艾比路 》專輯(
封面如右下)。

1969 年 7 月 1 日


 披頭四開始錄製他們的最後一張專輯《 Abbey Road 艾比路 》。


1969 年 9 月 26 日

 《 Abbey Road 艾比路 》專輯發行。

1969 年 12 月 15 日

 雖然最後一張專輯已經發行了,團員們還是不讓當時還叫做《 Get Back 》的這張專輯問世。團員們請 Glyn Johns 按照當時也還沒發行的同名紀錄片內容,把專輯曲目略微修正一下,請他製作另一個版本。

1970 年 1 月 5 日

 Glyn Johns 完成另一個版本的《 Get Back 》專輯,但團員們還是不讓它過關。

1970 年 3 月 23 日

 團員們已經開始各自單飛。

 由於約翰藍儂離團後的單曲" Instant Karma! "請到名製作人 Phil Spector 製作,成果令藍儂相當滿意。他和披頭四的經理 Allen Klein 決定找來 Phil Spector 重新整理《 Get Back 》專輯,以便隨著電影的問世同時發行。Phil Spector 選用的" Let it be "是 1969 年一月卅一日的錄音和 1970 年一月四日的電吉他獨奏。
有趣的是,此時保羅麥卡尼和喬治馬丁製作的單曲版" Let it be "已於三月六日發行。保羅麥卡尼後來曾表示說 Phil Spector 製作的版本聽起來很糟!

 尼爾艾斯賓諾進一步解釋:「原本的想法是要做一張呈現出四人樂團、或者是把比利普雷斯頓也算進去的五人樂團表演的真實紀錄,不要做太多後製混音修飾。一年後他們發了《 艾比路 》專輯,然後就分道揚鑣了。《 Get Back 》專輯之所以沒發行是因為我們在等紀錄片剪好,後來片子剪好要發行的兩個月前,專輯眼看一定得發了,我們就把原本錄好的帶子交給 Phil Spector 整理。

 我不曉得有沒有人跟他說這張專輯是要呈現四人或五人樂團表演的原始感覺,不要加太多剪輯後製修飾,也不要加管弦樂,結果 Phil Spector 加了很多剪輯後製跟管弦樂。從某個角度來看,Phil 的確完成了一個很棒的作品,不過並不是這張專輯錄製前的本意。」

1970 年 4 月 10 日

 披頭四正式宣告解散。

1970 年 5 月 8 日

 樂團宣布解散後的一個月,原本叫做《 Get Back 》現已更名為《 Let It Be 》的這張專輯終於得以發行。專輯中同時收錄有披頭四在錄音進行間的對話。

1970 年 5 月 13 日

 紀錄片《 Let It Be 》在紐約舉行全球首映會,但披頭四的團員沒有一個到場。


2002 年 2 月

 Apple 唱片決定重新整理原本的三十三捲母帶,將其混音成一開始團員們想要呈現的原始面貌。保羅麥卡尼解釋道:「有一次我遇到導演 Michael Lindsay-Hogg 麥可林賽霍格,他跟我說很多人在問《 Let It Be 》的電影什麼時候會發行 DVD。我說做成 DVD 不錯啊,然後我跟尼爾討論到這件事,越討論我就越想到,當初這部片子裡的音樂都是未經修飾的,或者,按照我的形容詞,是赤裸裸的(  naked )。

 我想到這些歌曲在 Phil Spector 修飾前的原始面貌,我並不討厭 Phil 處理的版本,但也不怎麼喜歡就是了。我找出原本還沒有混音的錄音,我覺得那些錄音有著驚人的魅力,充滿了袒裎以對的勇氣。我很喜歡這原來的樣子,這才叫樂團,這才是我們,沒有添加其他的東西,沒有矯飾。

 既然要發行《 Let It Be 》的 DVD,那原聲帶部分就要用原始的帶子。我喜歡這個版本的原因在於它呈現出我們那時純粹的想法,而透過現代化的科技,這些當年在錄音室裡所展現出的活力得以讓歌迷聽得更清楚。」

 於是,有三位製作人展開了為期十八個月的整理混音工作........

2003 年 11 月 17 日

《 Let It Be......Naked 原音重現 》專輯問世。
(關於這張專輯,欲知更詳細的內容,請參見 EMI 代理之台版 CD 附冊。)